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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发表时间:2019-06-29 分享到:

 瑞教人2019〕255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温教人函〔2019〕74号)、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瑞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工作的通知》(瑞教人〔2018〕48号),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队伍中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重点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


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着力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二、主要内容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处理实施意见(试行)》(瑞教监〔2014〕16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以下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列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

1.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场合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或通过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传播不当言论。

2.参加非法宗教活动,或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文化,在校园内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3.组织、参与违规办班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讽刺、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虐待、猥亵、伤害学生。

5.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或学生安全面临危险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7.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9年6月起至2019年12月,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和巩固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6月)

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部署全市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各教育学区和各中小学要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于6月份召开师德师风教育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学校与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参考附件1)。

开展师德教育活动。6月底前,全市各中小学集中组织教师开展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北京大学和北师大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教师诚信制度体系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处理实施意见(试行)》(瑞教监〔2014〕16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使广大校长和全部教师进一步理解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师德师风不正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加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8月)

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自查活动。全市各中小学要认真对照此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对学校教师师德师风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汇总。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要组织每个教职工结合本单位和自身实际认真自查反思,找出自身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

及时纠正师德失范行为。从学区、学校和教师三个层面全面进行自纠活动。通过完善局、学区、学校举报信息共享、督办、协调、联动机制,汇总群众投诉信访事项等方法,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实行核销管理,做到边查边改,对帐消号。

(三)督查整改阶段(9月-11月)

开展专项督查。市教育局、各教育学区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督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学校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情况,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聘任在职教师兼职、兼课或提供、出租场地给在职教师使用等问题,从滋生社会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主要场地入手,有效遏制教师相关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市教育局督查组还将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检查学校教师校内外违规办班补课等行为。

严肃处理追责。加大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肃问题查处与责任追究。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查证属实的,要严格按照《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处理实施意见(试行)》(瑞教监〔2014〕163号)、《瑞安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试行)》(瑞教人〔2018〕269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反师德行为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师德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对自纠不到位的学校要进行重点督查;对活动开展不积极,师德师风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追查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对相关校长在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及校(园)长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巩固总结阶段(12月)

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各教育学区及直属各学校围绕解决家长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师德师风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整治,要建立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形成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从实际出发把准则要求转化为教师行为指南,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满意度,切实提升我市教师职业道德水准。

各教育学区和各中小学在总结本学区本校师德师风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挖掘、树立师德标杆,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单位的先进经验,特别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淡泊名利、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宗羽为组长,黄海波副书记、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蔡梨映、张国华、黄志斌、夏盛良、蔡文勇、邵志武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科,邵志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教育学区和各中小学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把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全局的重要工作,切实做到工作部署、整治措施、问题查处“三到位”。各教育学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注重实效,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学校,在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中视情况予以加分。

2.建立监督制度。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各教育学区和各中小学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永久性公告栏(参考附件2),公布学区(学校)公开严禁教师违反师德承诺书、师德师风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明察暗访查处力度,要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

3.做好工作总结。各教育学区和各中小学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将活动总结及《 2019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3)2019年12月15日前以教育学区和直属学校为单位报上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人:蔡海东(电话:65890963)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asjyjzzrsk@163.com。

市教育局设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举报电话:65890963。

 

附件:1.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

          2.公告

      3.2019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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