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瑞新居民领办〔2019〕6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新居民服务工作,激发新居民参与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的意见》(温委办发〔2012〕94号)和《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瑞委办〔2015〕7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工作,现将2019 年度我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项目及条件
(一) 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在瑞持有《浙江省居住证》(IC 卡)、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或工商经营户法人代表)、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均满一年以上(含)的新居民,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8 月31日。
(二) 新居民住房租赁补贴:1、在瑞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IC卡),且在本市就业、居住、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均满一年以上(含),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2、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中级以上(含)职业中专(高中)学历;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指同户居住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在我市内无私有房产、无用人单位提供的无偿住房和无享受政府各类优惠公共住房待遇;4、五年内无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记录;5、未享受过本市人才引进等其他政策性住房补贴待遇;6、按时参加我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规定积分申请,且总分达到80分以上(含)的新居民(人才)。
(三) 新居民城乡居民医保:在瑞持有《浙江省居住证》(IC 卡)、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或工商经营户法人代表)均满一年以上(含)的新居民。
(四) 瑞安市内旅游景区门票优惠:在瑞持有《浙江省居住证》(IC卡)、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或工商经营户法人代表)均满一年以上(含)的新居民。(五)新居民积分贷:在瑞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有合法固定住所并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或工商经营户法人代表)均满两年以上(含);年满18周岁且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借款人资信情况良好且家庭名下有固定资产的新居民,有机会享受利率优惠,具体贷款核发细则以农商行相关规定为准。
二、申请时间
自2019年3月25日至5月20日止;补报时间:6月3日至6月20日止,不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办理流程
(一) 凡符合积分制申请条件的新居民,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瑞安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附件1);如申请子女义务教育就学的,还要填写《瑞安市新居民子女申请积分就学基本情况表》(附件2),同时提交入学子女单寸照片1张。
(二) 由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机构对本辖区新居民申请积分证件、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并在申请日期结束日及时将新居民积分情况汇总报市新居民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定,并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序登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 市新居民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示后的积分结果数据分别提供有关职能单位按照规定兑现有关优惠待遇。
四、积分待遇
(一) 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优惠政策:在符合规定就学条件的前提下,市教育部门除优先安排综合积分前100名新居民子女到温州市办学水平二级以上学校就读外,同时根据积分高低顺序和教学资源条件优先安排就近公办学校就读。
(二) 新居民(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综合积分排名前200 名且积分达80分以上(含)的新居民,可享受每户每月300元的公共住房租赁补贴。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居民按实际住房租赁月数兑付,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超过半月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一般一年兑付一次。
(三) 新居民享受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综合积分排名前500 名的新居民可同等参加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简称城乡居民医保)。
(四) 新居民参观瑞安市内旅游景区优惠政策:综合积分排名前2000名的新居民,本人当年可享受瑞安市内指定旅游景区门票优惠待遇(具体景区和标准以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 新居民积分贷优惠:1.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
贷款利息优惠0.5%;2.积分达60分及以上的,分数越高,利率优惠越大;3.与瑞安农商行有其他业务关联,如:水电费缴纳,手机银行等。具体细则以瑞安农商行相关规定为准。
说明:以上各项积分如出现分数相同且超出规定名额时,则以居住年限、学历、职称三项分数之和高低为序。
五、工作要求
(一) 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各地要把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作
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集中受理,确保这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 广泛宣传,及时有序。各地要根据实际,采取多种方法,深入社区、村居、企业、学校、幼儿园等广泛宣传,极力扩大知晓度覆盖面。
(三) 认真审核,落实责任。各地要认真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熟练掌握操作要求,热心服务,认真审核证件资料,严格把关,公平公正,准确积分,落实责任。
附件: 1、《瑞安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
2、《瑞安市新居民子女申请积分就学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瑞安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印发
附件1:
瑞安市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
义务教育□ 租赁补贴□
居民医保□ 旅游优惠□ 积分贷□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籍贯 | 民族 | 婚姻状况 | 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
居住证编号 | 联系电话 | |||||||||||||||
现居住地址 | ||||||||||||||||
积 分 内 容 | 核定分值 | 备注 | ||||||||||||||
(一)基础分 (100 分) | 1.基本项目(30 分) | 居住年限(10分) | □1年5分;□2年6分;□3年7分;以此类推,最高分限为10分)。不足1年的按12个月平均折算计分。 | |||||||||||||
固定住所(5分) | □有合法固定住所且符合居住消防条件的5分。 | |||||||||||||||
住所标准(5分) | □绿色标识5分;□蓝色标识3分;□自购房或规上企业宿舍5分;□一般企业宿舍3分。 | |||||||||||||||
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10分) | □1年5分;□2年6分;□3年7分;以此类推,最 高分限为10分)。不足1年的按12个月平均折算计分。 | |||||||||||||||
2.个人素质(45 分) | 文化程度(25分) | □高中(中技、中职)5分;□大专10分;□本科15 分;□硕士20分;□博士及以上的25分。 | ||||||||||||||
技能水平(20分) | □技术员、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或职业资格达到五级、四级者为5分; □中级职称(工程师)或职业资格达到三级者为10分; □副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或职业资格达到二级者为 15分; □高级职称以上或职业资格达到一级者为20分。 | |||||||||||||||
3.社会保险(25 分) | 养老保险(13分) | □1年8分;□2年9分;□3年10分;……以此类推,最高分限为13分。 | ||||||||||||||
医疗保险(3分) | □1年0.5分;□2年1分;□3年1.5分;……以此类推,最高分限为3分。 | |||||||||||||||
工伤保险(3分) | □1年0.5分;□2年1分;□3年1.5分;……以此类推,最高分限为3分。 | |||||||||||||||
失业保险(3分) | □1年0.5分;□2年1分;□3年1.5分;……以此类推,最高分限为3分。 | |||||||||||||||
计生保险(3分) | □1年0.5分;□2年1分;□3年1.5分;……以此类推,最高分限为3分。 | |||||||||||||||
基础分小计 |
积 分 内 容 | 核定分值 | 备注 | ||||
(二)附加分 | 1.人才引进 | □系瑞安市政府引进的人才加20分。 | ||||
2.专利创新 | □国家专利第一发明人5分;□国家专利第二发明人3 分;□国家专利第三发明人1分。 | 指在瑞 | ||||
3.奖励荣誉 | 个人奖励 | □镇街级2分;□县(市)级5分;□市(厅)级10 分;□省(部)级20分;□国家级30分。 | 指在瑞 | |||
见义勇为 | □县(市)级10分;□温州市级20分;□省级30 国家级50分。 | 分; | 指在瑞 | |||
4.社会公益 | □志愿者 分;□无偿献血 分;□慈善捐款 □捐献骨髓(或器官) 分;□其他公益 | 分;分。 | 指在瑞 | |||
5.担任职务 | □企、事业单位职务 分;□社会组织法人 | 分。 | 指在瑞 | |||
6.投资纳税 | □个人纳税 分; □工商纳税 分。 | 指在瑞 | ||||
7.参政议政 | □党代表 分;□人大代表 分;□政协委员 | 分。 | 指在瑞 | |||
8.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成员5分; □共青团员2分 | |||||
9.预防保健 | □有参加所在社区建立健康档案的2分 | 指在瑞 | ||||
附加分小计 | ||||||
(三)扣减分 | 1.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 | □金融类 分;□工商、税务类 分;□其他 分。 | - | 近五年内 | ||
2.违法经营行政处罚记录 | □ 分(一次扣10分、二次扣30分、三次及以上扣 50分)。 | - | 近五年内 | |||
3.随带儿童未登记 | □5分 | - | ||||
扣减分小计 | ||||||
总 分 | ||||||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所在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机构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
附件2:
《瑞安市新居民子女申请积分就学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申请 | ||||
身份证 | 出生年月 | 人照片 | |||||
户籍地址 | |||||||
现居住地址 | |||||||
父亲姓名 | 联系电话 | ||||||
父亲现居住地址 | 工作单位 | ||||||
母亲姓名 | 联系电话 | ||||||
母亲现居住地址 | 工作单位 | ||||||
申请人与积分者的关系 | |||||||
乡镇(街道) 新居民服务机构意见 | 申请人积分分值: 全市排名: 镇街排名: 经审核,该申请人与积分申请方属父(母)子(女)关系,积分申请方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 负责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申请人的监护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